40余(yu)万存款不胫而走(zou)?淄博(bo)警方最新(xin)通报,高某(mou)某(mou),储(chu)户,群(qun)众
近日,山东淄博(bo)一男子(zi)称多年来正在淄博(bo)齐(qi)商银行存款40多万元,取款时(shi)余(yu)额却(que)为零。
10月22日下昼,纵览新(xin)闻(wen)记者以储(chu)户身份致电齐(qi)商银行淄博(bo)支行相(xiang)识此事,事情职员(yuan)表示,是该储(chu)户将银行卡账户和密码(ma)等信息泄露给了别(bie)人致使存款被取,具体信息还要向总(zong)行事情职员(yuan)进一步相(xiang)识。
据微信公众号“平安(an)淄博(bo)高新(xin)”消息,山东淄博(bo)市公安(an)局高新(xin)分局24日公布警情通报称,两怀疑人以高利率报答为诱饵,揽收群(qun)众资(zi)金存入淄博(bo)齐(qi)商银行,后利用持有的储(chu)户身份证、银行卡及密码(ma)将存款取出挪作他用。二人均非银行事情职员(yuan),现正在两怀疑人已被采用采用刑事逼迫措施。
通报全文(wen)如(ru)下:
10月21日,我局接辖区内群(qun)众报警称,前期经过高某(mou)某(mou)代庖存入淄博(bo)齐(qi)商银行的存款正在本人不知情的环境下被取走(zou)。接警后,我局立即开展观察取证事情,并于(yu)10月23日立案侦查。当日将怀疑人路某(mou)某(mou)(女,59岁,临(lin)淄区人)、高某(mou)某(mou)(女,62岁,高新(xin)区人)抓获。
经初步审查,路某(mou)某(mou)、高某(mou)某(mou)同谋以高利率报答为诱饵,揽收群(qun)众资(zi)金存入淄博(bo)齐(qi)商银行,将存款回单交于(yu)储(chu)户后,二人利用持有的储(chu)户身份证、银行卡及密码(ma)将存款取出挪作他用,形成群(qun)众资(zi)金受损。二人均非银行事情职员(yuan)。现正在,公安(an)构造已依(yi)法对二人采用刑事逼迫措施,案件正正在进一步侦办(ban)中。
淄博(bo)市公安(an)局高新(xin)分局
2024年10月24日
来源|观察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