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700万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复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917-3382026 0917-3382333 0917-3382666
邮箱:wangfei9888@126.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何勇、史哲元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68588637、010-68588083
邮箱:qiaoqiao@xbmail.com.cn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4日